天津滨海新区管委会直属单位招聘面试阶段有关事项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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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理自:天津市滨海新区管委会 2008-11-5 14:18:54 |
滨海新区管委会直属单位招聘面试阶段有关事项的通知 考生: 滨海新区管委会直属单位招聘笔试已经结束。按照招聘岗位3: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生。现将下一步考试安排通知如下: 1、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08年11月7日(周五)上午9:30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(和平区唐山道18号)一楼大厅进行资格验证,请携带:本人报名登记表、学历(学位)证书、英语证书、计算机证书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、身份证、户口本等原件、复印件,业绩材料和近期一寸半彩照(3张)等资料。验证不合格者,取消其面试资格,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;验证合格者,本人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,同时领取面试准考证,通知心理素质测试及英语口语测试事项,交市人才考评中心测试考务费45元/人。 2、请验证合格的考生于2008年11月15日(周六)上午8:30到田庄中学(河东区六纬路4号,与大直沽中路交口)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和英语口语测试,请提前15分钟到场。 心理素质测试时间:8:30-9:50;英语口语测试时间:10:00-17:00(每人10分钟)。为合理安排考试时间,将报考新区联投中心经济管理岗位的9名考生和会计岗位的3名考生英语口语测试时间定为:10:00-12:30,考生于12:30之后方可离场;报考其它岗位考生英语口语测试时间为13:00-17:00,考生于12:30之前必须到场。 天津市滨海新区管委会 招聘工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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